買七十八坪的大廈豪宅,但實際室內面積卻僅四十二坪」。監委程仁宏、劉玉山調查發現,內政部放任建築法規不斷放寬,造成許多附屬建物以及公共設施灌入坪數計算,且現行房屋交易的建物登記面積,也與建管執照面積不一,給予建商灌虛坪的機會,內政部怠惰修法,放任民眾權益受損,對內政部提出糾正。

監委批怠惰修法 內政部:虛心檢討

對此,內政部地政司司長羅光宗表示:「會虛心檢討。」內政部正研議修改地籍測量實施規則,陽台、雨遮、主要樑柱、承重牆測繪,需記入竣工平面圖,才可以附屬建物辦理測量,減少房屋交易虛坪問題發生。

程仁宏表示,不少建商增設非實用性的附屬建物、公共設施,經地政機關測量登記後,增加民眾購屋負擔。台北市房價寸土寸金,雨遮與陽台列入坪數計算,消費者每天抬頭往窗外一看,就像賓士車停在陽台與雨遮上,「這合理嗎?」

程仁宏也批評,現行法規預售屋面積誤差在一%內,買賣雙方不找補的規範看似公平,但實務上「作莊」的是建商,受害民眾遠比建商多。

地政司表示,內政部已於今年七月間召開會議研修地籍測量實施規則,檢討附屬建物測量登記之項目,及修正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暨其應記載事項,將主建物、附屬建物、共同使用部分分別計價,並刪除依訂誤差範圍免找補等規定,待相關程序完備後,當能使測量登記合理化、交易價格資訊更加公開透明。

監委劉玉山質疑,消費者購屋存在著「資訊不對稱」的問題,像是住戶明明沒有購買停車位,卻被迫分擔停車場車道的共同持有部分,且公設比計算有分不同基準的多種方式,消費者無從得知公共設施坪數的分配是否妥善。

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則認為,建商在買賣交易合約都清楚標明主建物坪數、附屬建物坪數、公設如何,沒有所謂的資訊不對稱,當買賣雙方把交易內容講清楚後,剩下就是由市場機制決定的價格。

前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銘福表示,建物登記法規行之有年,以監委指建物登記面積與建管執照面積不統一、給建商灌水機會為例,建物登記面積將產權登記到牆外,建管執照面積則是登記到牆心,但目前全台有八百萬棟房屋產權都登記到牆外,未來若修法統一將產權登記到牆心,市場制度反而被打亂。

灌虛坪 北部多陽台雨遮 南部多車道

據行政院消保會與內政部統計,國內消費糾紛案件,以建築糾紛為最多,其中有關房屋交易時,虛坪認知差距,經常成為買賣雙方糾紛導火線,已有藍營三十餘位立委連署提案,打算針對虛坪問題修法檢討。

以陽台、屋簷或雨遮等虛坪灌水的項目,大多是北部建商作法,南部建商虛坪灌水的項目主要在地下室車位或車道,因南北房價差距大,台北市的豪宅,一坪虛坪就會讓購屋者花費一百萬元以上。

 

預售屋交易新制 約束灌虛坪

2009/09/04 02:59 王莫昀/台北報導

預售屋巿場交易制度,將出現重大的變革!內政部擬修正預售屋契約範本,要求建商對主建物、附屬建物,以及公共設施,依建築成本不同,區分不同價格。內政部官員說,此將大幅改善不肖建商在建案中灌入大量虛坪,牟取暴利的爭議。

這項新規定,內政部官員說,不必修法,最快今年底前實施,且依據現行土地法授權修正相關行政命令,違反規定業者,將施以罰則。

公設納銷售坪數灌水 不合理

國內建屋案,不論是樓梯間、社區大廳、地下室等公共設施,或是雨遮、花台等附屬建物,全加在一起,灌入虛坪,賣給消費者。購屋前,民眾只能大致從業者所稱的公設比,瞭解買到的虛坪面積,直到交屋,拿到建物所有權狀,才知道買到的實際室內使用面積。也因為如此,才會出現民眾斥資千萬購屋,卻花了二、三百萬元買了用不到的花台、屋突,或是較少使用公共設施。

內政部官員指出,現制建商把公設按比例納入銷售坪數,統一單價出售,並不合理,因為花台、梯廳等建築成本,與住家室內成本並不相同,未來將要求建商依各分項建築成本,在預售契約中載明主建物、附屬建物以及公共設施的售價,讓消費者明確了解花大錢後究竟買了些什麼。

契約範本修正 售價得看成本

內政部官員強調,雖然是修正的預售屋契約範本,但對建案交易,具有約束力。

對監察院昨日糾正內政部怠惰修法,放任建商灌虛坪,讓民眾權益受損部分,內政部主任秘書翁文德指出,接到糾正函後,將虛心檢討。未來將會考慮讓地政登記與建築法規接軌,調整建物登記的標準。

對監察院批評內政部放寬規定,以致建物公設比由民國七十年一%左右,大幅提升至目前五%,內政部官員頗感委曲地指出,一般集合式大樓目前公設比多在三%上下,少有到五%。

內政部官員指出,過去修法所考量的,不是為了放寬公設規定,而是基於避難、消防安全,或是民眾居住需求,要求建商必須增加梯間、排煙、停車位等設施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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