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/01/23 09:00 工商時報 記者呂雪彗/台北報導

總統馬英九昨(22)天在財經月報會上指示,華光及華山等諸多政 府為主優先推動的都更案都是陳年舊案,應把握中央與地方為同一政 黨機會,加速推動。此外,金管會與內政部也將共同修法,創造以信託基金方式從事都更案的誘因。

內政部對都更案產值效益的評估指出,未來4年,協助民間參與都 更案約100件,一旦能順利推動,將可以創造6,137億元產值;公辦都 更案計50處,其中21處為政府優先主導推動,預計政府投資金額約9 60億元,招商可帶動民間相對投資約3,000億元。

總統府昨天召開財經月報,聽取內政部報告都市更新發展情況,與會者討論熱烈。馬英九也以親身經歷表示,內政部提出很多政府優先 推動指標案,有幾案都是10餘年前陳年舊案,例如華光特區都更案,他任法務部長時擬推動,當時台北市長陳水扁不同意;他擔任台北市 長時擬推動,但當時法務部長陳定南不願配合搬離法務部宿舍。

昨日又看到華光特區要重新啟動,馬英九相當感慨,他強調,如今中央與地方都同為一個政黨,希望能夠全力排除障礙加速推動,尤其 中正紀念堂觀光遊客多,但是旁邊若存在像貧民窟這樣的區域不好看 。其他如華山特區、南港案等都更計畫,馬英九說,都是多年前欲推動的都更案,盼加快腳步推動。

金管會主委陳(沖)提到,推動都市更新可採取信託基金方式募集投資資金,但目前民間土地開發有2項法案,一為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,已有鼓勵民間開發型不動產的證券法規;另都更條例也有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受益憑證,及募集都更投資信託基金等規定,但因法條只有 2項,法規太簡略,都更事業主不知如何運用。

陳(沖)說,金管會願主動與內政部營建署協調修法內容,希望創造以募集投資信託基金方式,從事都市更新。

另陳(沖)也認為,鼓勵都市更新手段有容積移轉,但容積移轉至他處恐造成其他地區過度擁擠,交通及生活條件變差。不過政院祕書 長林中森表示,容積移轉限定在同一都市計畫範圍內,且有移轉上限 ,應不會破壞區域的平衡。

副院長朱立倫則主張,目前推動很多都更案都屬舊案,創新案源並不多,不能被動等待地方政府提出,目前國有土地正全面清查,將要 求國有財產局,若有適合區位土地適合從事都更計畫,中央政府應主 動提案。

馬英九裁示時表示,都市更新除了全面將舊社區翻新外,騎樓的整平及招牌拉皮,都應列入更新範圍;內政部未來4年將老舊建物拉皮 整建的目標將達400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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