鄉林建設士林官邸推出每坪300萬元建案,北市府說,該建案使用分區是「特定商業區」,只能作為一般事務所、餐飲業使用,建照上特別註記「不得作為住宅使用」,若不實廣告、誤導民眾為住宅使用,最重可處以撤照處分。

鄉林建設士林官邸案,一度被媒體報導為頂級豪宅,曾引發台北市長郝龍斌高度關切,郝龍斌曾經主動向媒體表明,不希望外界誤以為此地為「豪宅」銷售案,明白指出該案建照特別標註「不得作為住宅使用」,請外界特別注意,也請建商遵守相關的規定。

鄉林建設發言人應致德強調,「士林官邸案」本來就是規劃為商辦使用,產品定位清楚,在銷售時也都清楚告知消費者其規劃為商辦產品,廣告上更沒有誤導消費者,即該案絕非住宅使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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